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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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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LDS.gov.cn 08-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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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月组织工作;负责税收科调研工作;负责ISO9000质量管理文档管理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制定全局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负责干部的出国(境)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建设和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有关地税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有关地税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制定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系统内的行风廉政建设,制定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税收和基金的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社会保险费的计划录入、调整、统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局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票据的领发、核销工作。负责全局经费及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局属各部门正确执行各项税收、基金(费)政策法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协调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制定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收征管办法;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改组改制、清产核资等涉税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基金(费)的减、免、退和税前列支项目审查、审批的复核和上报工作。
负责全局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对其他业务部门制定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会签会办;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征管信息科
负责制定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电子申报、划卡缴税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欠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定期定额户分等定级标准;负责护税协税网络的建设工作;负责征管资料的印制、发放和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工作。
负责信息技术业务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软件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电子数据的归集、整理和交换。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所辖党组织的管理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党支部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
负责拟定全县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地税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地税系统及地方税收的各种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工作;建立税务案件举报中心,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重大税务案件;负责向征管信息科与管理分局反馈稽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和征管建议;完成市稽查局、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内设:选案审理股、检查执行股,副股级建制。
三、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全县地方税收、基金、社保费的申报受理及征收工作;负责门临开票工作;负责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受理、审批和发证,负责外出外来户登记管理、停歇业登记的审批、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工作;负责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审核、预审批工作;负责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负责发票的发售、缴销、核销和核损工作;负责根据税务分局的调查情况做好纳税人的发票资格认定和纳税鉴定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中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行政处罚的实施;负责与工商、国税、技术监督、编委、民政、金融及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负责税法的宣传培训以及税收政策的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一税务分局内设:综合股、征收股,副股级建制。
2、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县直、涟城镇、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税务分局内设:评估监控股、管理股,副股级建制。
3、第三税务分局
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高沟镇、前进镇、梁岔镇、成集镇、岔庙镇、陈师镇、麻垛开发区、杨口办事处、余圩办事处、河网办事处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义兴镇、红尧镇、五港镇、东胡集镇、时码办事处、灰墩办事处、浅集办事处、方渡办事处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第五税务分局
负责大东镇、南集镇、徐集乡、黄营乡、唐集镇、石湖镇、南禄办事处、北集办事处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第六税务分局
承担税收、基金、社保费收入任务;负责工业新区、朱码镇、保滩镇、蒋庵办事处、小李集办事处范围内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各种涉税事项的调查工作;负责税收、基金、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申报、未入库的催报催缴;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发票停限供的提请及执行;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验证、换证工作;负责注销登记户的调查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调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分类管理认定调查工作;负责税收调研、税源调查及预测工作;负责欠税的确认、清理,死欠税金的上报确认工作;负责日常稽核、外税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纳税人信誉等级的初评及报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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