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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
www.LDS.gov.cn 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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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制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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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流程
涉税申请
发票违章处理
发票管理
非正常户管理
证照使用
外经证登记
停(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变更登记
开展“强百村实力、促千企振兴、帮万户创业”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第五期
涟水县地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四期
涟水县地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三期
涟水县地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二期
涟水县地税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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