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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的四个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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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LDS.gov.cn 0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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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的总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通过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逐步构建起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税收事业发展相适应且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从而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论,永葆先进性。
2、拓展廉政文体建设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覆盖面广、群众关注程度高的特点,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增进反腐倡廉宣传的声势的效果。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反腐题材的电视节目、报纸、刊物,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参加业余文体活动,让地税干部在活动中陶冶情操;讴歌先进典型,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
3、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参与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形成税务干部、纳税人、干部家属共建的局面,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使廉政文化渗透到税收工作方方面面,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4、廉政文化建设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积极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不断把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二是注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借鉴和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廉政文化成果,继承发扬我党优良廉政传统文化。同时勇于创新,不断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上水平。三是注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并入地税文化建设进行通盘考虑计划,及时加强地税廉政文化的研究与实践,力求打造地税廉政文化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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